| 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,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,建立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。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,街道将在6月至9月对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大检查,同时对办事处本级统计工作进行一次自查。
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,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资料,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,是否随意或乱填报统计资料等问题。
检查结束后,统计、监察等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,本着“自查从宽、被查从严”的精神,认真处理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。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。
(供稿:财务统计科 编辑:许婷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