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重庆市大渡口区探索建立村(社区)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待群众来访、定期家访和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等“党群联系”三项制度。
建立村(社区)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
做好村(社区)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,是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,化解人民内部矛盾,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。村(社区)党组织负责人每个星期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。定期接访要做到“三固定三公开”,即固定接访人员、时间、地点,并在接访前通过12371党建信息平台和村(社区)党员服务中心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开。接待来访群众要做到笑脸相迎、认真倾听、耐心解答、热情关心。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,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要说明情况,并遵循“谁接访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办理落实。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,要进行说服教育、积极引导;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,要明确告知来访群众向有关单位申诉的程序和方式。接访人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,要严格遵循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要与区委、区政府和街镇制定的政策保持一致。
建立村(社区)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家访制度
村(社区)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家访制度,是变被动接待“上访”为主动入户“下访”的实际行动,是了解掌握民情动态、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途径。村(社区)党组织负责人要采取分片联系的方式,带着感情、带着问题、带着责任进行家访,做到“三必访、四必问”。“三必访”指困难户必访,帮助他们排忧解难;上访户必访,向他们解释政策、化解矛盾;老党员和老干部必访,请他们发挥余热、献计献策;“四必问”指家访时必须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情况、生产生活情况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、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和建议。要建立入户情况登记册,对走访群众家庭情况和走访时间、地点,以及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详细记录。对家访收集的意见建议要详细汇总和认真分析,做到“三解决一上报”,即对苗头性的问题要迅速解决,对个别问题、特殊问题要因地制宜、因人而异及时解决,对普遍性的问题要专题研究、统一解决,对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。
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定期反馈制度
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定期反馈制度,是检验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、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方式,是确保基层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性措施。村(社区)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要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。向群众反馈情况可以通过公开反馈和个别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公开反馈主要是通过12371党建信息平台、村(社区)党员服务中心公开栏等媒介进行公开通报,接受群众监督;个别反馈主要是通过书面告知、回访等形式向反映问题的群众本人反馈。实行“123限期反馈制”,即群众反映事项不能当场答复的,属街镇职责范围解决的事项,应在收到反映事项之日起10日内反馈来访群众;属区委、区政府职责范围解决的事项,应在20日内反馈来访群众;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,应在30日内向来访群众说明情况,并帮助其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。属街镇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,由村(社区)党组织上报街镇予以解决;属区委、区政府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,由村(社区)党组织报街镇,由街镇协调有关单位解决,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。群众如对反馈情况不满意的,相关单位必须再认真研究,妥善解决,及时答复,直到群众满意为止。 |